索引号: | WL801-20181217-206054 | 发布机构: | 武陵区发展和改革局(物价局) |
发文日期: | 2018-12-17 | 主题分类: | 重大项目 |
关键词: |
关于调整东江街道浮桥安置小区二期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关于申请调整东江街道浮桥安置小区二期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批复的报告》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同意调整批复,现将批复调整如下:
一、为提升常德市人民居住水平,加快安置房建设,按市财政局、规划局相关要求,同意你公司实施东江街道浮桥安置小区二期建设项目。
项目代码为:2018-***。
二、项目建设地点。青年路以南、规划路以东。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调整后项目总用地面积30000多平方米,总建筑面积80000多平方米。
四、资金来源全部为市财政投资。
五、原批复《关于调整东江街道浮桥安置小区二期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常武发改投字〔2017〕50号)作废。
六、项目建设务必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认真组织好招投标工作,并及时到我局依法核准招标有关事项。
七、在后续工作中,要严格落实国土、规划、环保等相关部门的意见和要求。加强与供电、供水、排水、电信等有关部门的衔接,做好相关管线预留。进一步优化工程设计方案,严格控制项目总投资,合理掌握建设工期,切实加强工程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八、根据《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强全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项目建设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湘发改投资〔2018〕489号)要求,项目单位应当通过全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定期报送项目建设信息,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具体内容如下:
1、项目开工前每季度末次月10日前报送前期工作信息。
2、项目开工后每月10日前报送截至上月末的建设进度信息。
3、项目竣工后30个工作日内报送竣工验收信息。
4、其他按规定应当报送的建设信息。
武陵区发改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的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向社会公开。
常德市武陵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12月17日
账号+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