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L801-20201130-215404 | 发布机构: | 常德市武陵区发展和改革局 |
发文日期: | 2020-09-23 | 主题分类: | 发展规划 |
关键词: |
关于《常德市武陵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2021-2025)》 听证会意见采纳情况的公告
2020年9月22日上午9点,武陵区发改局在区委大院1号楼1515会议室召开《常德市武陵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2021-2025)》听证会。听证会上,各代表就《常德市武陵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2021-2025)》发表意见。会后,区发改局对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了收集、整理和研究,对合法、合理部分进行了采纳,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代表建议规划文本内应体现“后疫情时代”,并附名词解释;已采纳。
二、代表建议规划文本内应体现经济双循环;已采纳。
三、代表建议规划文本要体现优先支持智慧产业、互联网及疫情防控保障的项目内容;已采纳。
四、代表建议规划文本要包含一是大力推动儿童综合关爱事业和社会智障失能人员保障体系建设内容,完善民政保障范围。二是建议生态环境空间保护中增加大力推进殡葬事业发展,落实推动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提倡生态安葬,节约利用土地资源;已采纳。
五、代表建议的“第三章第二节就钢铁有色、工程机械、轨道交通等重点行业开展典型应用”要再次核实;已采纳。
六、代表建议的“第38页老旧厂区就活化利用具体展开”;已采纳。
七、代表建议的“天景荷花天池”改成“天景花池”、“第五章 第一节 增加推进智慧城区建设,加强城市物业服务管理”;已采纳。
八、代表建议的将“防洪排涝安全、饮水安全、灌溉用水安全、生态安全(水系连通、河道治理)”纳入规划;已采纳。
九、代表建议的“pk鲲鹏”要进一步核实,体现政府接受监督的政策;已采纳。
十、代表建议的“基本形成源头预防、过程控制、损害赔偿、绩效考核、责任追究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改成“全面形成源头预防、过程控制、损害赔偿、绩效考核、责任追究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已采纳。
根据以上意见和建议,武陵区发改局已对《常德市武陵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2021-2025)》进行相应修改,拟报请区法制办审核,并上报区政府研究决定。
常德市武陵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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