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武陵区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武陵区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常武政发〔2019〕14号),现就该《通知》作解读。
一、背景
为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促进依法行政工作,维护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
二、主要依据
根据《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42号)及《常德市司法局关于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常司发〔2019〕35号)等有关规定和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要求。
三、主要内容
废止和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不再执行;重新公布的规范性文件,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重新计算有效期,但规范性文件自身规定了有效期的,按规定的有效期执行;需要修改的规范性文件待修改后另行发文公布。各规范性文件起草、执行单位要密切关注现行规范性文件效力,对情况变化需要修改、宣布失效、废止或者重新公布的规范性文件,应当及时向区人民政府报告处理,以保证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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