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武陵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陵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的通知》(常武政发〔2020〕2号),现就该《通知》作解读。
一、背景
自2010年以来,我区陆续出台了《武陵区重大行政程序规则》、《武陵区重大行政决策专家咨询制度》、《武陵区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制度》、《武陵区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制度》、《武陵区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武陵区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制度》、《武陵区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后评估制度》、《武陵区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和纠错制度》、《武陵区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办法》、《武陵区重大行政决策听证程序规则》等十项制度,武陵区这些年陆续制定的十项制度,对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体系基本实现了全覆盖,形成了行之有效的具体工作模式。
2019年4月20日发布了《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713号),于2019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是一部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明确决策责任的行政法规,全文共分为六章四十四条,从决策草案的形成、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决策执行和调整、法律责任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武陵区这些年陆续制定的十项制度,对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体系基本实现了全覆盖,形成了行之有效的具体工作模式,对比国务院的条例,我区的相关规定制度内容更加细化,有更强的可操作性,规定也更严格,例如听证程序、风险评估等。但是也存在文件繁杂、有些规定空白等问题,因此,决定启动我区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的修订工作。
二、主要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规则。
三、主要内容
该《通知》共分为六章五十三条。第一章为总则,主要说明目的、依据和调整适用范围等。第二章为决策草案的形成,包括建议的提出、决策启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第三章为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包括合理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和决策公布。第四章为决策执行和调整,主要明确了在其过程中要规范和监督。第五章为法律责任,明确了需要承担责任等行为的规定。第六章为附则。
账号+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