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武陵区禁食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主体退出补偿及动物处置方案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陵区禁食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主体退出补偿及动物处置方案》(武政办发〔2020〕2号),现就该《通知》作解读。
一、背景
为贯彻落实《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湖南省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条例〉的决定》精神,维护生物和生态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二、主要依据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意见》(湘政办发〔2020〕22号)、《中共常德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常德市禁食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主体退出补偿及动物处置实施方案〉的通知》(常农领发〔2020〕4号)文件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三、主要内容
该《通知》分为五个部分:第一是总体要求,坚持依法依规、公平公正,做好禁食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主体退出补偿及动物处置等工作。第二是政策补偿,包括补偿范围、补偿批次、补偿标准和补偿资金。第三是主要工作,包括核实数据(2020年5月25日前完成)、落实补偿(2020年6月10日前完成)和处置动物(2020年7月15日前完成)。第四是责任分工,区农业农村局负责牵头做好禁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主体数据调查登记及野生动物补偿、处置工作。第五是有关要求,加强对禁食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主体补偿及动物处置工作的监督管理。
政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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